根据中共湘潭市委、湘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湘潭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潭市发[2010]4号)精神,湘潭市商务局(加挂湘潭市招商合作局牌子)是主管全市内外贸易、国际国内经济合作和招商引资的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市商务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内外贸易、国际国内经济合作和招商引资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拟订全市相应的中长期发展规划以及规定、办法和措施。
(二)研究提出流通体制改革建议;培育发展城乡市场,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和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
(三)拟订全市规范流通领域市场体系及流通秩序和打破市场垄断、地区封锁的政策;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
(四)牵头整顿和规范全市市场秩序,提出整顿和规范全市市场秩序工作的建议;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五)拟订全市商品流通业和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等)行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制订实施细则和市场准则,调查研究流通行业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全市生猪定点屠宰、酒类产销和成品油经营以及拍卖、典当、租赁、旧货流通活动的监督管理;指导报废汽车管理、再生资源回收工作。
(六)执行国家制订的进出口商品管理办法、进出口商品目录和进出口配额招标政策;承担进出口配额计划的编报、下达和组织实施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工作。
(七)贯彻执行国家对外技术贸易、进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出口的政策;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体系建设;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的技术和引进技术的出口与再出口工作。
(八)牵头拟订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开展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对外承包发展的计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对外承包平台建设。
(九)配合省商务厅做好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有关工作和全市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外贸企业做好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及相关工作。
(十)宏观指导全市外商投资工作,分析研究全市外商投资情况,参与拟订外商投资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依法核准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及法律特别规定的重大变更事项,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指导和管理全市招商引资工作。
(十一)承担全市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工作,拟订全市对外经济合作的政策和管理办法,指导和监督全市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设计咨询等业务的管理;承担联合国等国际组织对我市经济技术合作的有关管理事务;承担全市国际经济援助和受援项目的归口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组织省商务厅、市政府举办的内外贸易促销活动和招商引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活动;指导、协调以湘潭市名义在境内外举办的各种内外贸交易会、展览会、展销会和招商引资等活动。
(十三)承担全市商务系统统计及其信息发布工作,提供信息咨询服务,指导全市流通领域信息网络和电子商务建设;指导全市商贸流通行业协会、学会等社团组织工作。
(十四)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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